工会
工会是在院党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工作要求,围绕学院的总体办学目标及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根据有关法规筹备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3.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4.配合学院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教职工进行民主、法律、纪律教育。
5.在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总结、推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经验,推动群众性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等工作。
6.健全工会工作机构,规范工会工作规程。组织工会干部理论学习和工作交流,定期培训工会干部和新会员。
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8.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搞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重视并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开展适应女教职工的特点和要求的活动。
10.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协调、监督行政做好福利事业,为教职工办实事。
1.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工作要求,围绕学院的总体办学目标及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根据有关法规筹备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3.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4.配合学院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教职工进行民主、法律、纪律教育。
5.在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总结、推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经验,推动群众性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等工作。
6.健全工会工作机构,规范工会工作规程。组织工会干部理论学习和工作交流,定期培训工会干部和新会员。
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8.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搞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重视并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开展适应女教职工的特点和要求的活动。
10.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协调、监督行政做好福利事业,为教职工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