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统战)部
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2.强化基层党建条件保障,及时配齐党组织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务人员待遇。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及作用发挥,举办校级党校,加强对分党校的指导。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5.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6.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强化措施、固化制度,从严从实做好专项与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7.加强干部考核评价,重点做好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科学运用干部考核结果。
8.健全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明确院(系)统战委员配备,落实统战工作任务。
9.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2.强化基层党建条件保障,及时配齐党组织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务人员待遇。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及作用发挥,举办校级党校,加强对分党校的指导。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5.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6.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强化措施、固化制度,从严从实做好专项与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7.加强干部考核评价,重点做好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科学运用干部考核结果。
8.健全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明确院(系)统战委员配备,落实统战工作任务。
9.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