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美术学院接收应届毕业生、申请调入人员有关成果展示的规定》,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名单请见附件)有关成果展示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1、凡提出留校或要求来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成果展示,送展材料以在校期间创作、发表出版的作品为准。
2、送展材料按主件、辅件分类:
(1)从事造型艺术、设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主件须有代表作品3—5幅(展线每人8延米)、论文1篇;辅件包括画册、获奖证书、个人简历、毕业生所在院校对其政治思想及其学业方面的鉴定、学习成绩单、导师推荐意见等。
(2)从事美术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主件为毕业论文及其它发表论文2篇以上;辅件包括其它出版物、获奖证书,个人简历,毕业生所在院校对其政治思想及其学业方面的鉴定、学习成绩单、导师推荐意见等。
二、申请调入人员
1、从事造型艺术、设计专业人员,主件须有代表作品3—5幅(展线每人8延米)、论文1篇;辅件包括画册、获奖证书、个人简历、本人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等)。
2、从事美术学专业人员,提供专著、论文等出版物、获奖证书、个人简历,本人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等)。
三、展示时间地点
送展材料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要求展示。
送件时间:
送件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教学展厅(地下展厅)
联 系 人:
四、撤展
评审完毕,送展材料撤展时,参评本人须按要求及时撤展。
撤展时间:
附件 : 1.doc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