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的目的:
天同律师事务所倡导"德法相融、天下大同"的法律思想,秉持"信任创造价值"的执业信念,坚持"在擅长的领域,做到最好"的专业理念,遵循"不求最大,但求最精、最专"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中国高端民商事诉讼最佳解决方案提供者。历经多年发展,天同在诉讼领域的执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在客户、合作伙伴、同行业中广受尊重和认可。为了更好的提升品牌的认知度,天同律师事务所决定邀请中央美术学院的广大师生参与我事务所LOGO及吉祥物设计的征集活动。
项目的内容:
天同律师事务所征集的LOGO和吉祥物"天同鹰"
关于天同的标示(LOGO)
天同现在使用的标示(LOGO)请参见天同的官方网站,以绿色和蓝色为主色调。
本次征集新的天同标示(LOGO),要求
(一)具有法律服务行业的显著属性和特征,充分体现"天同律师事务所"作为致力于成为中国高端民商事诉讼最佳解决方案提供者的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及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
(二)标识造型要求美观简练、稳重大方、形神兼备、寓意深刻、色彩明快、易于记忆,具备现代感,体现国际化,适合在多种宣传载体上使用;
(三)希望便于与天同律师事务所吉祥物"天同鹰"组合应用。
关于吉祥物"天同鹰"
鹰被奉为百禽之首。优秀诉讼律师所应具备的素质,与鹰的特点类似。
鹰的视野广阔、目光敏锐,代表诉讼律师对纷繁复杂的案情有准确的认知判断;鹰的行动迅猛,出击必能宰获猎物,代表诉讼律师在法庭追求胜诉;等等。
天同名字中的"天",是鹰的领域;鹰飞翔的高度,与天同的高端业务领域暗合;鹰的汉字发音也寓意诉讼追求的"赢"。
同时,我们希望"天同鹰"的形象既表现上述素质,又能品质内敛含蓄,体现温文尔雅的风度,富有亲和力。
"看到天同鹰,我们就能赢",天同希望传递这样的信心给客户,给处于诉讼困局中的客户以安全感和亲切感。
究竟什么样的鹰的形象最能代表天同律师事务所呢?请充分发挥您创造性的思维,用您新颖、独特的设计创意,让"天同鹰"诠释我们心中的天同律师事务所。
本次征集新的"天同鹰",要求
一、形象健康向上,符合天同律师事务所品牌定位和形象风格;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时代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二、吉祥物与标示(LOGO)组合应用时应协调自然,易于进行再创作和其它媒介传播;
三、吉祥物形象易于记忆,具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
评选办法:本次活动将邀请法律界以及本事务所有关的专家学者论证,以淘汰选拔的方式,决定最终的入选方案。
得奖安排:
一、评选与奖励
特等奖作品一件,为最终确用稿,奖金人民币30000元(税前);
入围奖作品三件(除特等奖外的前三名),各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
二、投稿说明
1、投稿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设计名称、设计说明、形象缩略图、核心设计图案、延展设计图案(如信纸、手提袋、办公用品等任一件)。
2、投稿作品请发至联系邮箱,或将纸质作品寄至天同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注明"征集稿"。
电子投稿要求如下:
? 画面清晰;
? 图片颜色模式为RGB,文件格式为jpg或gif;
? 缩略图尺寸为200*200像素,文件大小应在50KB以下;设计图尺寸均为600(宽)*800(高)像素,文件大小应在800KB以下;
3、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 logo和吉祥物名称、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不超过1000字;
4、不得在设计图像上出现任何与作者或其他单位相关的信息;
5、所有应征作品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6、积极参与者可联系亲自到本所办公场所来参观感受交流,以利于准确把握设计,亦可来电咨询交流;
7、投稿人应在稿件后附上个人联系方式。
三、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
四、法律声明
1、特等奖和入围奖作品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本所所有,本所有权对被选用的图案及文字进行修改,设计者对此应无异议。
2、所有参选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选资格,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承担,概与本所无关。
3、所有参选作品无论使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日(以邮戳为准)后三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者,作品可自行处理。
4、因邮寄或其他非本所原因造成参选作品延误、遗失或损毁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所有。特此公告
五、联系我们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2座809
邮编:100738
网站:http://www.tiantonglaw.com
邮箱:dingle@tiantonglaw.com
电话:010-51669666
联系人: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