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90周年校庆 (校友工作) 的通知
来源: cafa.edu.cn 时间: 2008.9.22
各分院、系:
针对90周年校庆活动关于校友联络、接待工作的总任务,现将校友工作组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1、负责本部门文革后至2000年入学的校友的联系工作(研究生不限入学年限);
2、负责将文革前的校友的联系信息转交校友工作组,文革前校友联络由校友工作组负责;
3、负责发放邀请函(邀请函请于9月23日到校友工作组领取),院离退休老同志的邀请函由院离退休服务中心发放;
4、2001年(含)以后入学的校友以及无法联系的校友,可通过学院网站与校外报刊公告(9月25日《中国文化报》,9月26日《光明日报》)获得校庆信息;
5、10月6日4:30前将校友反馈信息、统计人数上报校友工作组;
6、10月6日4:30前从拟参加校庆活动的校友中(含进修生代表)推选参加庆典大会的代表,并将名单上报校友工作组,由学院最终确定参会代表;
7、各分院、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设一名联络员,9月23日前向校友工作组上报名单.
学院校友工作组
2008年9月22日
备注:学院校友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原评估办电话:64771519